关于公布龙川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
来源:龙川文化馆 时间:2021-10-18
各镇人民政府,县府直属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现批准“霍山酒瓮石的传说”等36个项目列入龙川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现予以公布。
龙川历史悠久,文化底蕴深厚,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体现了我县各族人民的创造力、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。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,对于继承和发扬我县优秀民间文化传统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。建立名录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。
各镇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认真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。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要制定保护规划,明确责任目标,加强组织协调,落实各项措施,切实保护好、管理好、利用好,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。
附件:龙川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
龙川县人民政府
2020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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